应急避难场所作为政府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自然灾害事件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22〕40号)文件要求,二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我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27日
电子邮箱:eqyjhzfxkh@163.com
政府网站: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应急管理局410房间
邮编:450000
电话:0371-86177565
郑州市二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关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反馈
一、起草背景
为科学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应急避难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害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加快推进二七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征求意见情况
从2022年7月28日至8月5日,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二七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截止到2022年8月5日24::00时,未收到社会上任何电话和电子邮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下一步打算
二七区将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21734—2008)和河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DB 41/T1754—2019)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我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紧急状态下应急避难需求。
郑州市二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